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时间:2023-11-07 13:04:23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 ……此处隐藏14511个字……。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15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以为的人生被一封信改变,我们的人生又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呢,我在翘首以待,你呢?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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