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的安全承诺书锦集九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的安全承诺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的安全承诺书 篇1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本单位因故未能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时限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为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本单位郑重承诺:从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至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报告签发之日为止,自觉停用过期设备,并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如违规使用,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相关设备注册代码:31104403002009003620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公章)
日 期:
的安全承诺书 篇2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公司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公司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电力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电力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 ……此处隐藏5382个字……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1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xx]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xx]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