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股份公司的协议书四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用开创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 合作地点、经营项目及范围
1、合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经营项目及范围:餐饮产品的研发、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此处隐藏6484个字……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如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保护。退股(退伙)的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一、其他
本协议书共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
股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