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赔偿协议书集锦五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事故赔偿协议书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事故赔偿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工地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受伤一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 地方法规等有关规定,双方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已支付甲方 次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还已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等部分赔偿款¥ 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项赔偿金(包括 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医疗费、后续医药费、医疗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自愿放弃其他请求,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即付人民币 ;**年 月 日前付清人民币。
三、甲、乙双方一 ……此处隐藏1198个字……/p>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事故赔偿协议书 篇5意外事故时间:20xx年9月29日
意外事故地点:霁虹桥至江顶寺施工便道塌方处(距霁虹桥约200m)
当事人情况:
行人:姓名:周桂芹,性别:女,年龄:74,住址:保山市水寨乡平坡村2组。
施工方: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
事故经过:
20xx年9月29日水寨乡平坡村村民周桂芹在途经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施工现场时,由于意外落石,造成村民周桂芹头皮及左腿擦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方积极配合医院对病人进行及时治疗,至20xx年10月20日,周桂芹病情稳定并好转,在家属及本人要求出院下,经水寨乡卫生院医生同意下病人出院。
经调解协商,在平坡村委会周洪光书记和李光标副村长的见证下,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与周桂芹及其子女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3148.80元由我方全部承担。
2.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共¥900元由我方支付。
3.在家疗养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600元由我方支付。
4.在家疗养期间所需营养、医疗费用¥2160元由我方支付。
5.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今后伤者再发生任何事故及状况所需费用与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无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见证人及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即日起生效。
伤者及其家属:
施工方:
见证方:
二○XX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