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责任书频频出现,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责任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治安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治安责任书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园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关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需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经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督察工作,把火灾隐患杜绝在发生之前,保证园区和企业的消防安全。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乙方企业内部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四、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改动线路的企业应报甲方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能执行。
五、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管理部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 ……此处隐藏9635个字……>
乙方:
年 月 日
治安责任书15出租人、承租人均为治安责任人。
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按照《安徽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房屋租赁手续;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流动人员;在承租人入住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安徽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出租的房屋核定的居住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员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承租人退租后,应当在三日内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报告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承租人的治安责任: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申领暂住证,暂住期满或者移居时,要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留宿他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留宿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报告;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安全使用承租的房屋,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劝止。
出租人、承租人自愿承担以上治安责任。若有违反,接受处罚。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屋地址:
服务处所:
出租屋所在地村委会(盖章):
经办人员:
年月日